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農機裝備質量提升中試服務補貼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黑工信通裝聯規〔2025〕23號
各市(地)工信局、財政局:
根據《黑龍江省支持高端智能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辦規〔2025〕5號),現將《黑龍江省支持農機裝備質量提升中試服務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5年12月22日
黑龍江省支持農機裝備質量提升中試服務補貼政策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支持高端智能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第十五條規定,支持農機裝備質量提升,鼓勵企事業單位建設中試驗證平臺,引導農機企業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開展實驗驗證、熟化定型和田間測試,提升產品質量和可靠性,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中試驗證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中試平臺”)是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照相關標準公開征集、經評審并公布,由企事業單位建設運營,為農機裝備提供技術服務、實驗驗證、熟化定型、田間測試等專業化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
本細則所稱中試服務是指農機企業向中試平臺購買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一)產品質量提升的技術研發、設計開發服務;
(二)產品性能實驗驗證服務;
(三)產品熟化定型服務;
(四)田間適用性測試服務;
(五)可靠性、耐久性測試服務;
(六)其他經認定的中試熟化服務。
第三條補貼政策堅持普惠性原則,凡符合政策規定的農機裝備制造企業,一律公平、公正、公開地享受政策支持。
第二章支持條件
第四條中試平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黑龍江省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備相應的實驗場地、儀器設備和技術力量;
(三)具有完善的服務流程和質量保證體系;
(四)服務收費標準公開透明;
(五)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和失信行為;
(六)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申請補貼的農機企業應同時滿足:
(一)在黑龍江省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健全;
(三)購買的中試服務用于本企業農機裝備產品的質量提升和新產品研制等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研發活動;
(四)單筆中試服務費用不低于30萬元;
(五)近三年無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失信行為;
(六)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補貼標準
第六條對符合條件的農機企業,按照實際發生的中試服務費用的30%給予補貼。每戶企業每年享受的補貼總額不超過400萬元。
第四章兌現程序
第七條政策采取按年度組織實施,具體程序如下:
(一)組織申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發布申報通知,對上年度購買中試服務政策開展兌現工作,明確申報要求和工作安排;
(二)屬地推薦。市(地)工信主管部門依據申報通知要求,指導企業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保形式完整、內容真實、符合申報形式要求,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審核認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中試服務費用等情況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提出補貼額度;
(四)公開公示。擬補貼名單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請示報批。公示無異議后,將擬支持企業名單提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后,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向省政府呈報資金撥付請示;
(六)資金撥付。省財政廳按省政府批復意見,下達獎勵資金,同步分解下達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確認的績效考核指標。各市(地)縣(市、區)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工信部門及時撥付獎勵資金。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八條申報單位、省級主管部門、第三方評審機構等分別履行以下職責:
(一)申報單位應對其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規范性負責并承擔申報主體責任,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省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對于存在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企業,一律取消獎勵資格,追回獎金,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二)省工信廳牽頭負責政策兌現的組織實施,履行財會監督責任。省財政廳負責統籌做好政策資金保障和分解下達,督促組織做好政策執行情況的財會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偏。市縣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工信部門及時撥付獎勵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或挪用專項資金。
(三)第三方機構評審要實施全程操作留痕,做到相關操作記錄可查詢、可追溯,確保評審過程的客觀性和規范性,對評審結果負責。省工信廳對第三方評審過程進行全程跟蹤監督,對專家和第三方機構審核的結果進行復核。
第六章績效管理
第九條省財政廳負責督促指導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省工信廳負責全過程績效管理,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部門績效評價等績效管理工作。市縣工信部門按照省工信廳相關要求,負責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評價工作,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第十條加強事前績效目標管理。省工信廳根據政策目標和行業領域發展導向,組織設定可量化、可衡量、可定性并且符合行業特點以及具備產出效果的績效目標,作為納入預算的前置要件。
第十一條加強事中績效運行監控。省工信廳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組織開展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雙監控”,對監控中發現政策導向偏離績效目標及管理漏洞,及時糾正偏差。
第十二條加強事后績效評價。省工信廳負責對照績效目標做好事后績效評價工作,應注重投入產出效益,對政策實施效果和資金使用情況開展“雙評價”,提升績效評價質量和實效。健全評價指標體系,可結合實際情況,將產品熟化推廣情況等個性化指標作為評價重點。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評價結果作為政策調整、預算安排和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對于產出效益未達預期的,對政策延續實施的必要性開展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應用措施。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三條同時符合我省其他中試服務補貼政策規定的,同類型政策僅可享受一次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本細則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依據職能分工分別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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