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近日,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財政廳印發了《2026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明確提出,2026年全省完成農業社會化服務面積50萬畝以上。重點支持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服務公司等各類服務主體為小農戶開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務,促進優質高產、節本減損。
《實施方案》要求,重點圍繞水稻、馬鈴薯、甘薯、油料等糧油作物和重要農產品,選取關鍵薄弱環節集中進行補助。鼓勵開展單環節、多環節社會化服務,對水稻機插等薄弱環節適當提高補助比例,對于市場機制運作基本成熟、農戶已廣泛接受的單一環節服務,原則上不予補助。服務主體對其自營土地的作業不列入補助范圍。
要在尊重農戶獨立經營主體地位前提下,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揮居間服務功能,引導組織農戶統一接受耕、種(含育秧)、防、收(含烘干)等環節社會化服務;加大對精量播種、水肥一體化等技術的支持力度;對于耕地細碎化嚴重、撂荒地較多的地區,可以探索由村集體統籌使用土地,引入社會資本、政府扶持資金等,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后統一由服務主體開展社會化服務。
在資金補助方面,《實施方案》要求,服務對象要以小農戶(土地經營規模不超過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倍的農業經營戶)為主,安排服務小農戶的補助資金或面積,占比不低于60%。福建省全域屬丘陵山區,原則上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4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總量不超過130元。項目縣要綜合考慮本地承包地面積、服務主體數量等因素,對縣域內承擔項目任務的服務主體數量下限、單個服務主體和接受服務的規模經營主體享受補貼的上限等作出規定,防止政策“壘大戶”。服務小農戶和規模經營主體的補助標準要有所差別,服務小農戶的補貼標準要高于服務規模經營主體的標準。
按照先服務后補助方式,根據服務合同實際作業量對服務主體和被服務對象進行補助。各項目縣須將不低于60%的補助款通過“一卡通”方式補給被服務農戶。
注:本文由農機網(m.fssrt.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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