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實施好2026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
青農計財字〔2026〕13號
各區(市)農業農村局: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2026年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745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2026年實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6〕1號)部署要求,經商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現就實施好2026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通知如下。
一、補貼范圍及標準
2026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范圍、補貼標準按照《青島市農業農村局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加力擴圍實施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青農計財字〔2025〕33號)執行。區(市)年度內報廢補貼機具總量不受購置補貼機具總量限制。報廢且更新同種類同等數量機具的,機主須提交新購置機具的發票復印件(或申領新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的憑證)、行駛證(限牌證管理機具)、人機合影等有關憑證材料。
二、資金管理
各區(市)要管好用好2026年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的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不得擠占挪用。要進一步優化補貼申請和資金兌付流程,增加結算批次,加快補貼兌付,年底前須將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全部兌付到位。
三、保障措施
各區(市)要根據各批次資金分配情況,合理把握工作節奏,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確保政策平穩有序實施。持續開展整村整鎮老舊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鼓勵農機回收拆解企業開展上門回收等便民服務。強化政策實施監管和風險防范,加大機主與機具相關信息一致性的核查力度,及時查處編造虛假材料騙套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加強跟蹤評估和監督檢查,結合審計等發現的問題,深入開展問題排查整改,提升政策實施效能。
本通知明確的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附件:2026年青島市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5月25日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